1.負責傳達、貫徹和執行黨和政府有關教育的方針、政策和 上級部門的指示、決定。
2.負責組織起草黨委、行政綜合性工作報告、計劃、總結及 對外公文函件等,擬定或組織有關職能部門擬定學校有關規章制
度。
3.負責上級單位和校內行政文件的簽收、登記、傳遞和處理, 并督促有關職能部門具體辦理。
4.負責學校內外文件,黨委會、校長辦公會議紀要,校領導 講話、統計報表等材料的草擬、整理和印發、歸檔工作。
5.負責學校黨委、行政印章等管理及使用,審核辦理刻制和 啟用校屬單位公章的有關手續。
6.負責審核辦理以學校名義簽發的協議書、合同書、鑒定書、 公文、報表以及學校有關證件,管理學校介紹信。
7.負責組織安排黨委會、校長辦公會和其他校級行政工作會 議,制定議程,做好記錄,并負責檢查會議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。
8.負責校務公開,書記、校長接待日,校長信箱等工作的落 實。
9.負責上級機關和兄弟單位領導來校檢查、訪問、交流等協 調與接待工作。
10.負責制定全校作息時間表,安排節假日、寒暑假休假及值 班事宜,負責組織學校日??傊蛋喙ぷ?。
11.負責校內公務用車的使用管理及調度工作,辦理校領導 出差的具體事宜。
12.負責學校各類文件、檔案的歸檔、整理及調閱工作。
13.負責群眾來信處理、來訪接待工作,協調并督辦各部門 (單位)的信訪工作。
14.負責學校有關安全穩定等重大問題的協調處理工作。
15.負責各類信息匯總上報工作。
16.負責校內辦公室、會議室管理及統一調配工作。
17.完成學校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。